子女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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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离婚后成功变更两名子女抚养权|全额支持抚养诉求、锁定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26-09-19 10:50 访问量:  

原创:庄荣华律师团队|极简家事
咨询电话/微信:13770501904(同微)
专注快速离婚、离婚财产/房产分割、公司股权分割、子女抚养、抚养权变更、家暴离婚、家务补偿、继承纠纷、分家析产、家事法律顾问、诉讼胜诉及谈判技巧等全品类婚姻家事法律服务。

案例基本信息

管辖法院: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殷婉璐法官
法官助理:卢世容、张力萌
书记员:刘金晶
纠纷类型: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抚养费纠纷
代理方:原告(孩子母亲)
立案时间:2025年3月25日
结案时间:2025年6月24日
办案周期:3个多月
案件亮点:离婚协议约定两名子女由男方抚养,律师团队凭借完整证据链,成功全额变更两名孩子抚养权至女方,同时驳回男方无收入抗辩,依法锁定男方每月固定抚养费,彻底解决孩子抚养及费用争议。

案件背景与核心困境

男女双方于2021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明确约定两名婚生子全部由男方抚养,女方无需承担任何抚养费用。但离婚后,男方长期未尽实际抚养义务,常年缺席孩子生活、教育、照料,两个孩子的日常起居、学业辅导、就医陪护、上下学接送均由女方全权负责。
两名孩子均已年满8周岁,心智成熟,均明确主动表达愿意跟随母亲共同生活的意愿。男方不仅长期缺位抚养,还因双方其他纠纷,自2025年4月起无故停止支付抚养费,导致女方独自承担两名孩子全部生活、教育开支,经济与精力压力巨大。
女方多次与男方协商变更抚养权、恢复抚养费支付,均遭到男方拒绝。男方当庭抗辩自身无工作、无收入,拒不承担抚养义务。当事人陷入“实际独自抚养、无费用支持、无法变更抚养权”的困境,最终全权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代理本案,起诉变更两名子女抚养权、追索法定抚养费。

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1、离婚协议约定抚养权归男方,是否可以依法变更两名孩子抚养权至女方?
2、已满8周岁两名子女的真实抚养意愿,能否作为变更抚养权的核心依据?
3、男方主张无工作、无收入,是否可以免除法定抚养费支付义务?
4、女方长期实际照料孩子、具备稳定抚养条件,是否符合子女利益最大化裁判原则?

办案策略与庭审实操

本案属于协议离婚后变更多名子女抚养权的疑难案件,司法实践中多名子女抚养权整体变更难度极大。庄荣华律师团队精准研判案件核心,紧扣「子女真实意愿、实际抚养现状、抚养能力对比、对方抚养缺位」四大核心要点,制定系统化胜诉策略,全面击破对方抗辩。
第一、固定孩子真实意愿,筑牢变更抚养权核心基础。团队重点突破8周岁以上子女意愿核心裁判要点,全程合法取证,制作两名孩子专属谈话笔录、同步留存视频资料。孩子清晰陈述父亲长期缺位、不参与生活学习、日常全部由母亲照料的客观事实,明确表达自愿跟随母亲生活的想法,证据真实、合法、有效,直接契合司法解释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成为本案胜诉关键。
第二、全方位举证女方抚养优势,印证子女利益最大化。律师团队系统整理全套抚养能力证据:女方稳定收入证明、固定居住环境、女方父母协助抚养声明、孩子长期由女方照料的生活记录、学业成长资料等。完整证明女方具备充足的时间、精力、经济条件陪伴抚养孩子,能够为两名子女提供稳定、温馨的成长环境,完全具备抚养两名孩子的能力。
第三、精准驳斥男方无收入抗辩,锁定法定抚养费。针对男方以“无工作、无收入”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的核心抗辩,我方精准举证反驳:男方2025年2月、3月仍正常按月支付抚养费,足以证明其具备实际支付能力;同时结合男方过往经营收入、资产收益等潜在经济来源,彻底推翻其无能力支付抚养费的虚假抗辩。法院全部采纳我方观点,否定男方免责主张。
第四、紧扣法律与裁判规则,强化庭审说理。庭审中,律师团队全程围绕《民法典》及婚姻家庭司法解释规定,重点阐述:已满8周岁子女抚养权变更应当尊重真实意愿、男方长期不尽抚养义务、现有抚养现状更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层层递进、逻辑严谨,让法官充分采信变更抚养权的必要性与合法性。

案件最终胜诉结果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全面采纳我方代理意见,一审完美胜诉:
1、变更抚养权成功:两名婚生子全部变更由女方直接抚养、随女方共同生活;
2、抚养费依法锁定:男方自判决生效当月起,每月向两名孩子各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孩子分别年满18周岁;
3、诉讼费用由男方承担:案件受理费全部由男方负担;
彻底扭转离婚协议抚养权既定结果,全面保障两名子女的成长权益与女方的合法抚养权益。

律师专业价值

协议离婚后变更抚养权,尤其是两名子女整体变更抚养权,司法裁判极为审慎,若无完整证据链和专业诉讼策略,胜诉概率极低。很多当事人误以为离婚协议约定抚养权后无法变更,错失维权时机。
本案核心胜诉价值在于,庄荣华律师团队精准把握变更抚养权的法定要件,跳出“离婚协议既定”的思维局限,牢牢抓住「8周岁以上子女意愿、实际抚养现状、对方抚养缺位」三大裁判核心,通过精细化取证、针对性抗辩、专业化庭审说理,成功实现两名子女抚养权整体变更。同时有效击破对方逃避抚养费的抗辩,为孩子长期稳定的成长保障筑牢经济基础。
本案充分印证司法裁判核心原则:子女抚养权归属,始终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为唯一标准,离婚协议约定并非不可变更,只要存在法定变更情形、证据充分,即可依法调整抚养关系。

案件深度总结

1、离婚协议抚养权约定可以依法变更。离婚协议的抚养权约定仅为双方合意,不具备永久约束力。抚养一方长期缺位、不尽抚养义务、子女自愿跟随另一方生活且另一方具备抚养能力的,依法可以变更抚养关系。
2、8周岁以上子女意愿是变更抚养权核心依据。法律明确规定,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抚养权裁判必须尊重其真实意愿,孩子的自主选择、真实生活感受,是法院改判的关键因素。
3、男方无收入、无工作不能免除法定抚养义务。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法定义务,不能以无收入、经济困难为由逃避。过往支付记录、资产情况、过往经营收益均可佐证支付能力,法院会结合实际情况酌定抚养费标准。
4、实际抚养现状是抚养权裁判的重要标尺。法院优先维护孩子稳定的生活、学习环境,长期实际照料、陪伴孩子的一方,在抚养权变更诉讼中具备绝对优势。

律师寄语

离婚协议的约定,从来不是子女抚养的最终结局。抚养权的归属,始终围绕孩子的成长利益动态调整,而非固守过往的书面约定。生活中很多家长遭遇对方抚养缺位、拒不支付抚养费、独自承担育儿压力的困境,却误以为协议已定、无法维权,最终让孩子的成长权益受损。
变更抚养权诉讼,拼的是证据精细化、法律精准适用和庭审专业攻防。专业家事律师能够精准锁定法定变更事由、固定核心证据、击破对方抗辩,最大程度争取抚养权变更、锁定稳定抚养费,为孩子争取安稳、幸福的成长环境。
婚姻可以落幕,但孩子的成长不能缺位。法律始终守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若遭遇对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抚养权不合理的情形,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通过合法途径变更抚养关系、追索抚养费,是保护孩子最有力的方式。

庄荣华律师简介

庄荣华律师,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委员会主任、律所专业团队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国际注册高级私人财富管理师。深耕南京婚姻家事领域多年,主打离婚后抚养权变更、多名子女抚养权争夺、抚养费追索、离婚财产分割、婚内财产追回、债务抗辩等疑难家事案件,精通南京各法院抚养权裁判尺度,擅长突破协议既定、对方抗辩、举证困难等各类诉讼难点,最大化维护当事人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荣誉资质:2019年优秀民商事诉讼律师、2020-2022年度优秀民商事律师;《清风苑》法律直播平台家事讲师、英才苑府律师授课平台婚姻家事特邀讲师、南京电视台《有请当事人》《法治现场》特邀法律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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