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丈夫婚前房产-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增值部分【特殊照顾女方利益】 南京离婚律师引用《婚姻司法解释三》成功获取分割份额。 本案庄荣华律师为当事人争取到男方婚前房产的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增值价值部分,并且法庭在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之时,特殊考虑了女
近期庄荣华律师接受刘女士多次咨询,苦于陷入一起痛苦不堪的军婚纠纷之中,但又担心诉讼离婚难度较大,怕地方法院一定要军人同意离婚才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庄荣华律师听取当事人详细意见以及审阅相应案件事实材料,给予刘女士数份详细的律师意见,终使得刘女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的情形: 1、夫妻双方未亲自到场的; 2、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3、相应证件、材料不齐全; 4、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5、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律师忠告: 1、离婚前,请慎重考虑夫妻感情是否确已彻底破
一旦离婚案件进入了法院诉讼程序,当事人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案件诉讼费用,根据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对其代理案件的统计,离婚诉讼的诉讼费用相对偏低,大多数案件的诉讼费用都在100元以下,诉讼费用超过10000元的案件很少。 按照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
离婚后父母一方想变更子女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称《意见》)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情形,根据《意见》第17条,离婚后,父母双方对孩子的抚养权协商进行变更的,法院应当准许;
在协议离婚中,双方对于子女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以下几种约定较为常见: 一、男方有权随时探望孩子,女方不得阻挠。 二、女方对孩子正常的探望方式男方不作干涉,且双方均应尊重孩子意见。 三、男方可以每周探视孩子一次,每次探视时间可达到36小时,男方有权
办理析产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说明以下三点: 1.析产协议应由所有共有人共同签订,不能遗漏其他共有人; 2.协议中要注明共有财产的范围、种类名称、数量、质量、共有形式、价值和存在处所,有无共同的债务等; 3.分割财产数量、种类较多的,可用财产侵害清单详
【 南京雨花台区离婚 案】 1个月不到成功快速离婚 南京离婚律师 庄荣华律师指导 案情介绍: 本案系一起长期家庭纠纷引起的感情破裂离婚案件,双方无法生活诉于法院,男方经过慎重考虑起诉离婚并迅速委托南京知名离婚专家庄荣华律师全程代理此案。 承办法官: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是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南京,办公面积达4000平米,经历20多年的发展圣典所已成为江苏地区百人以上大型综合性律所,是江苏本土化人数、规模最大的律所之一。 2012年,圣典所成功获得2013亚青会、2014青奥会法律服务供应商资格,并圆满地为南京举办两届国际赛事亚青会、青奥会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
圣典所将坚持以"服务、合作、创造价值"的发展理念,建立专业化法律服务团队,创新增值法律服务方式,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江苏精英律师网庄荣华 手机: 151-9588-9461 137-7050-1904 律师信箱: 563118707 @q.com 法律QQ : 563118707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4A栋6-7楼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网站备案 苏ICP备09090267号-7
本网站属公益性法律咨询及普法网站,如转裁的文章侵犯了你的权利,请告知本站,我们将立即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