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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玄武区离婚后财产纠纷案】成功胜诉-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指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16-01-12 06:55
访问量:
协议离婚后反悔财产纠纷案庄荣华律师成功代理
【玄武区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2015年12月29日结案
南京离婚律师庄荣华指导分析
案情介绍
:
本案委托人为女方,双方因家庭矛盾长期争吵至无法共同生活,最终双方至民政局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后一段时间内男方仍然依照离婚协议,时间一长男方就出现反悔迹象,即男方认为自己无能力履行该份离婚协议,同时还认为该份离婚协议是在自己不清醒的情况下签订的,因此起诉法院要求撤销该份离婚协议。由于离婚后财产纠纷需要到被告所在地处理,因此本案男方选择了玄武区人民法院进行处理,女方经过多方比较,最终委托知名
南京离婚律师
庄荣华代理本案民事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
承办法官:孙金凤法官【少年庭】。
案件结果:
1、第三次开庭,原告未到庭参加庭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原告撤诉。
律师点评:
撤销离婚协议在中国只有欺诈和胁迫两个条件,在本案开庭过程中,由于双方已经离婚,因此被告委托了庄荣华律师就没有出庭过,而庄荣华律师代理被告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应诉和答辩,坚持对方必须提供存在欺诈和胁迫的情形才可以认定他的请求。
而承办法官也支持我方的意见,并当庭依照法律规定向原告释明,但原告坚持自己的诉讼,后法官又再次提示原告必须提供该类证据方可让法院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待第二次开庭之时仍然原告仍然没有任何可以支持本案的证据材料,后续法官非常耐心的给予原告第三次机会,告知他如果第三次再没有这类证据,法庭也不再等待,即将宣判。
而第三次开庭之时,通过前两次的庭审对抗的内容,原告已经不再愿意参加法庭的活动,而且在第二次开庭之时,原告也强调了自己没有其他证据可供提供,最终法院裁定原告撤诉。
离婚案件庭审次数越多,涉及的内容就越宽泛需要专职婚姻律师的细心代理才能全面的解决婚姻法律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类律师都能有效处理好离婚案件,因此庄荣华律师在此建议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寻求专业婚姻律师的帮助,才能真正在离婚诉讼庭审之中获取优势。
庄荣华律师提供了专业协议离婚法律文书,双方在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均达成一致,调解离婚,快速彻底离婚。【庄荣华律师13770501904】
至此本案终结
。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玄少民初字第X号
原告A,男,汉族,无业,住南京市玄武区。
被告B,女,汉族,住南京市玄武区。
委托代理人庄荣华。
本院在审理原告A诉被告B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中,定于2015年12月29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因原告A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本案案件受理费80元,按撤诉处理减半收取40元,由原告A负担。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律师寄语:
人的烦恼就12个字——放不下,想不开,看不透,忘不了。我们之所以会心累,是因为常常徘徊在坚持和放弃之间,举棋不定。我们之所以会困惑,是因为喜欢消极的看待事物,不能自拔。我们之所以不快乐,不是拥有的太少,而是奢望的太多。我们之所以会痛苦,是因为记性太好,该记的,不该记的都留在记忆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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