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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离婚后财产纠纷胜诉案例:离婚后再诉分割房产,依托女方婚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26-09-07 08:14 访问量:  

原创作者:庄荣华律师团队|极简家事普法
审理法院: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
承办法官:陈婷法官
结案时间:2020年9月30日
办案周期:约2个月(2020年7月9日立案)
办案律所: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部

一、案情背景

本案是典型离婚后财产纠纷、婚内重大过错、遗漏房产分割、兼顾未成年子女财产权益的疑难家事调解案例。我方当事人为男方,双方年近五十,婚姻存续期间女方存在严重婚内过错,不仅婚内出轨,还与他人生育子女,直接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此前双方通过诉讼调解离婚,但因涉案栖霞区房产涉及子女权益、案情复杂,未能在首次离婚诉讼中一并处理。离婚后,女方主动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该套未处置的婚内房产,同时将双方婚生女列为案件第三人,参与本次财产分割诉讼。
双方对案涉房产的财产定性、分割比例、过往财产折价款履行、子女财产份额归属争议极大。同时男方尚未履行完毕前次离婚诉讼的执行款项,双方矛盾积怨极深、对立严重、调解难度极大。为充分抗辩女方不合理诉求、依托女方婚内重大过错争取财产优势、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财产权益、降低自身经济给付压力,当事人全权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代理应诉维权。

二、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1、离婚后未处理的夫妻共同房产,应当如何定性、划分分割比例;
2、女方存在婚内出轨、与他人生育子女的重大过错,在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中,是否可以再次作为裁判依据,对过错方予以少分、对无过错方予以倾斜保护;
3、未成年女儿作为房屋申购关联人、案件第三人,其财产份额如何认定、权益如何保障;
4、前次离婚诉讼确定的财产折价款尚未履行完毕,本次财产分割如何联动调整、降低男方给付压力。

三、本案办案难点

1、离婚后财产分割容错空间小:常规离婚后财产纠纷,法院多以五五均分为原则,极少单独调整分割比例,想要依托过往婚姻过错重新改判财产比例、实现多分,抗辩与说理难度极高;
2、女方重大过错已在前案酌情少分,本次再诉突破难:首次离婚诉讼中,法院已结合女方过错对其酌情少分财产,本次女方再次起诉分割遗漏房产,我方想要再次叠加过错权重、争取有利分割结果,司法突破难度大;
3、子女财产份额界定模糊:案涉房屋为家庭申购房产,女儿参与申购,其对应财产份额无明确裁判标准,极易引发新的财产争议;
4、新旧案件债务、执行问题交织:男方前次诉讼折价款尚未执行完毕,本次财产分割需联动处理过往债务,矛盾叠加、调解阻力极大,双方无自主和解空间。

四、律师办案策略与核心突破

庄荣华律师团队结合本案婚内重大过错、遗漏房产分割、子女权益绑定、新旧执行纠纷叠加的复杂案情,制定过错事实重申+子女权益优先+差异化处置两套房产+联动减免折价款的精细化应诉调解策略,实现全案最优解:
1、固定女方终极过错事实,夯实财产倾斜基础:庭审中再次完整梳理女方婚内出轨、与他人生育子女的重大过错事实,明确该过错是婚姻破裂的唯一核心原因,即便前案已酌情处置,本次遗漏财产分割仍可结合过错情节、保护无过错方原则,重新调整分割利益,为我方多分、女方少分提供完整法律依据。
2、绑定未成年子女权益,锁定本地高价值房产:充分结合女儿长期居住、使用栖霞区本地房产的客观事实,以“保护未成年子女居住权益、财产权益”为核心抗辩要点,说服法院将高价值的本地房产与子女权益深度绑定,避免房产分割后影响子女生活稳定。
3、差异化处置两套房产,实现价值最优配比:结合两套房产的地理位置、市场价值、居住使用情况,主动适配调解方案,将价值较低、无人居住的外地句容房屋归女方所有,将价值更高、关联子女生活的栖霞区房屋保留在家庭内部,由男方与女儿共有,最大化保障子女与我方当事人财产利益。
4、联动前案执行款项,酌情减免男方给付责任:依托本次财产分割的优势结果、女方重大过错、子女权益保护三重理由,积极与承办法官、对方当事人多轮沟通,成功促成前次诉讼男方应付的财产折价款酌情降低,大幅减轻男方经济给付压力,彻底化解新旧案件叠加的债务纠纷。
5、借力子女视角促成终局和解:针对双方多年积怨、对立极强、难以直接调解的僵局,律师制定子女居中调解策略,引导女儿参与沟通、化解双方矛盾,最终促成全案大和解,一次性彻底解决所有财产争议,无任何遗留纠纷。

五、诉讼办案流程

1、纠纷起因:女方婚内出轨生子,双方调解离婚,栖霞区婚内房产因涉及子女权益未同步分割;离婚后女方起诉主张分割该房产,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份额、过往折价款执行争议巨大;
2、立案应诉阶段:2020年7月9日案件立案,律师梳理全案过错证据、房产出资及使用事实、子女权益依据、前案执行纠纷,制定应诉及调解双线策略;
3、庭审调解阶段:庭审固定女方重大过错事实,抗辩女方全额分割诉求,围绕两套房产处置、子女份额、折价款减免多轮沟通,突破双方对立僵局;
4、2020年9月30日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全案圆满调解终结。

六、最终案件调解结果

1、外地句容房产归女方独立所有:江苏省句容市房屋全部权利义务由女方享有、承担,男方不再主张任何权利,适配房产使用现状、平衡基础利益;
2、栖霞高价值房产绑定子女权益,合理分割:南京市栖霞区房屋由男方与婚生女各享有50%产权份额,既保障男方财产权益,又完全守住未成年子女的居住与财产利益,杜绝后续子女权益纠纷;
3、依托女方过错,酌情减免男方过往折价款:结合女方婚内重大过错、本次财产分割平衡方案,前次离婚诉讼中男方需支付的财产折价款依法酌情降低,大幅减轻男方经济负担;
4、全案一次性了结,无后续纠纷:双方就所有婚内房产、过往财产纠纷、执行款项全部达成一致,案件彻底终结,当事人权益全面落地。

七、本案裁判文书(脱敏原版)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0)苏0113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住南京市栖霞区。
被告:B,男,汉族,住南京市栖霞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第三人:C,女,汉族,住南京市栖霞区。
原告A与被告B、第三人C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9日立案受理。
原告A诉称:原被告于2020年5月15日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时,双方对南京市栖霞区房屋未进行处理。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对上述房屋进行分割,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江苏省句容市房屋的权利和义务由原告A享有或承担,被告不得依据(2019)苏0113民初3992号民事调解书主张该房屋权利;
二、南京市栖霞区房屋归被告B和第三人C共有,各享有50%份额;
三、案件受理费3146元,减半收取1573元,由原告A承担。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审判员 陈婷
二O二O年九月三十日
书记员 赵杰

八、律师专业点评

本案极具司法实务参考价值,完美解答了离婚后再分割财产,能否再次以对方婚内过错争取多分、保护子女权益的核心法律问题。大众普遍存在误区:离婚案件处理完毕后,过错情节即失效,后续离婚后财产纠纷只能均分。
但实务中,对于离婚时未处理的遗漏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仍可结合婚姻破裂过错、无过错方权益保护、未成年子女居住与财产利益三大核心要素,综合调整财产分割方案、平衡双方利益。即便前次离婚诉讼已对过错方酌情少分,本次针对遗漏财产,依然可以再次援引对方婚内重大过错,结合子女权益进行利益倾斜,同时联动调整过往折价款、减轻无过错方经济压力。
本案女方婚内出轨生子,属于民法典明确的重大婚姻过错,庄荣华律师团队精准把握裁判尺度,没有局限于单纯分割房产,而是通过两套房产差异化处置、绑定子女权益、联动执行款项减免的组合策略,既守住男方财产权益,又最大化保障未成年子女利益,实现法理、情理、家庭利益的三重平衡。

九、办案感悟与当事人维权指引

很多当事人在诉讼离婚时,会因案情复杂、时间仓促、争议过大,导致部分夫妻共同财产未能一并处理,离婚后遭遇对方起诉分割财产的被动局面。不少人误以为离婚结案后,无法再主张对方过错、无法争取财产倾斜,只能被动均分财产。
实则针对离婚未处置的遗漏房产、存款、股权等共同财产,离婚后财产纠纷属于独立诉讼,法院会重新全案审查婚姻过错、出资情况、子女权益、居住现状等全部事实。只要能够固定对方婚内出轨、家暴、转移财产等重大过错证据,依然可以依法主张过错方少分、无过错方多分,同时优先保护未成年子女财产与居住权益。
此外,离婚后财产纠纷往往伴随过往判决、调解书的执行争议,普通当事人难以联动处理多重纠纷,极易造成财产损失。遭遇此类复杂案件,务必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通过系统化应诉、精细化调解,一次性彻底解决所有财产、执行、子女权益争议,避免反复诉讼、持续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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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主任律师:庄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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