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典婚姻家事普法|离婚财产处置、子女财产保全、婚内房产归子女典型调解案例
庄荣华律师办案步骤与技巧精讲
结案时间:2019年12月3日
审理法院: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任华顺庭长
代理律师:庄荣华律师团队
案件背景遭遇
本案为首次起诉离婚、复合型家事财产纠纷案件。我方委托人系男方,因长期夫妻感情不和、家庭矛盾持续累积,双方就婚姻解除、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内债务承担、房产处置等核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夫妻关系彻底破裂。
本案核心难点在于婚内唯一住房的处置,夫妻双方均对房屋权益存在争议,同时叠加车辆分割、公司股权归属、夫妻债权债务划分、财产折价款支付等多项复杂争议。当事人为平稳解除婚姻关系、最大化保障婚生子未来财产权益、妥善厘清全部婚内财产与债务,避免后续二次纠纷,全权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代理本次离婚诉讼,力争实现离婚、财产处置、子女权益保障一站式解决。
诉讼决心
无路可退!!!坚决维权!!!
核心办案目标:首次起诉顺利离婚,突破婚内房产分割常规模式,将家庭唯一住房确权归子女所有,最大化保全孩子财产权益,一次性解决全部离婚、财产、股权、债务纠纷。
诉讼全程经过
本案于2019年9月9日正式立案,属于原告首次起诉离婚案件,案件涵盖房产、车辆、公司股权、债权债务、财产折价款等多重争议,案情繁杂、调解难度较大。双方初期对立情绪严重,对核心财产分割方案分歧巨大,难以自行协商达成一致。
律师团队精准把控案件核心痛点,以**最大化保障未成年人子女财产利益**为核心突破口,结合家事审判保护子女权益的司法原则,主动对接法院开展调解工作。通过一次开庭审理、一次专项司法调解,逐步化解双方对立矛盾,合理平衡双方财产诉求,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全方位调解方案,顺利实现婚内唯一住房归子女所有的核心胜诉目标,所有婚姻及财产争议一次性妥善了结。
最终胜诉案件结果
1、双方顺利调解离婚,首次起诉即成功解除婚姻关系,无诉讼拖延;
2、婚内唯一住房完整归婚生子所有,彻底锁定子女核心财产权益,避免夫妻分割流失;
3、房屋剩余全部贷款由我方当事人承担清偿责任,房屋权属清晰归属子女;
4、婚内两辆车辆全部归我方当事人所有,储藏室使用权归我方享有;
5、我方名下公司股权、对应债权债务全部由我方享有、承担,对方配合完成股权变更;
6、双方名下各自财产、债权债务归各自所有、承担,彻底厘清婚内财务纠纷;
7、全部离婚、财产、股权、债务争议一次性解决,无后续遗留纠纷。
本案两大核心争议焦点
争议焦点一:多重婚内财产、车辆、公司股权及夫妻债务如何合法、公平分割处置?
争议焦点二:如何突破常规夫妻分割模式,将婚内核心房产处置给子女,实现未成年人财产利益最大化?
本案律师核心办案策略与应诉方案
1、全案案情系统梳理:全面梳理夫妻感情破裂事实、婚内房产、车辆、公司股权、债权债务全貌,精准划分争议财产与无争议财产,搭建清晰诉讼思路;
2、定制化调解方案输出:结合案件实际,摒弃常规夫妻均分房产的模式,设计以子女权益为核心的财产处置方案,为房产归子女所有提供合法合理依据;
3、法院专项沟通对接:主动向承办法官阐述家事审判优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裁判理念,重点论证房产归子女的合理性、稳定性,争取法院全力支持;
4、分层化解争议矛盾:针对车辆、股权、债务、折价款等多项争议逐一拆解,分点协商、逐层突破,降低整体调解难度;
5、精细化庭审与调解指导:全程指导当事人庭审发言、调解底线、争议应对话术,把控调解节奏,守住核心维权目标;
6、权益风险精准把控:明确房屋贷款清偿责任、股权变更时限、折价款支付及违约金条款,规避后续违约、权属纠纷风险;
7、一站式结案规划:统筹全部财产、债务、身份关系争议,推动案件一次性彻底了结,杜绝二次诉讼隐患。
本案核心胜诉亮点
1、创新房产处置模式:打破离婚房产夫妻均分的常规结果,成功将家庭唯一住房完整确权给子女,从根本上保障孩子长远财产权益;
2、首诉高效结案:首次起诉离婚即成功调解结案,无需二次起诉,快速解除婚姻关系,节省大量时间与诉讼成本;
3、财产权益双向平衡:在保障子女核心房产权益的同时,为我方当事人争取全部车辆、公司股权,最大化保全我方财产利益;
4、权责划分清晰无隐患:明确贷款偿还、股权变更、折价款支付及违约责任,所有条款具备强制执行力,彻底杜绝后续纠纷;
5、人性化和平结案:以子女利益为核心化解双方矛盾,实现和平分手,兼顾法理与情理,圆满解决复杂家事纠纷。
附完整法院裁判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019)苏民初号
原告:A,女,汉族,住江苏省。
被告:B,男,汉族,住江苏省。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A诉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9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略。
三、略。
四、位于江苏房屋归婚生子D所有(自2019年12月起,该房屋尚欠贷款由被告B负责清偿)。
五、江苏储藏室的使用权属于被告B。
六、夫妻共同财产:牌号为苏A别克轿车及牌号为苏A-面包车各一辆归被告B所有。
七、南京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债务均归被告B享有和负担,由原告A在2020年4月20日前协助被告B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八、被告B支付原告A上述财物折价款20万元,于2019年11月30日前支付15万元(已执行),余款5万元于2020年4月20日前付清,如被告B不按期履行,则应向原告A加付违约金1万元。
九、登记在原告A名下的南京市股权及债权债务均归原告A享有和负担。
十、双方各自名下的债权债务、存款及相应财产,归各自享有和承担。
十一、双方无其他争执。
本案案件受理费12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600元。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日
律师结语
离婚案件中,婚内核心房产的处置直接关系家庭整体财产利益,多数当事人仅知晓夫妻均分财产,却不了解可通过司法调解将房产直接确权给子女,为孩子锁定长远资产。尤其对于家庭唯一住房,归子女所有能够最大程度避免夫妻财产分割损耗,为未成年人未来生活、成长提供坚实财产保障。
本案属于典型的多维度复杂离婚财产纠纷,涵盖房产、车辆、公司股权、债务、折价款多重争议。律师团队依托丰富的家事调解经验,紧扣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司法核心,精准突破双方对立僵局,在顺利离婚的基础上,成功将核心房产确权给子女,同时为当事人争取到车辆、公司股权等核心财产,实现了子女利益、当事人利益的双向最大化,一次性彻底解决全部家事纠纷。
案后思考
复杂离婚纠纷中,盲目对抗往往只会加剧矛盾、损耗财产、拖延结案。真正专业的家事维权,是精准抓住案件核心优势,聚焦核心诉求、取舍有度、精准突破。很多当事人纠结于细碎争议,导致力量分散、维权效果不佳,而集中主攻核心目标,往往能收获远超预期的胜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