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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法院离婚胜诉案例:女方首次起诉顺利离婚,成功获取2岁男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26-09-01 07:20 访问量:  

原创作者:庄荣华律师团队|极简家事普法
审理法院: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顾荣荣法官
结案时间:2020年7月28日
办案律所: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部

一、案情背景

本案系女方首次起诉离婚、幼子抚养权争夺、婚内财产协议效力认定、房屋折价分割的典型家事调解胜诉案例。我方当事人为女方,婚后夫妻双方因长期感情矛盾、相处不和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任何和好可能。双方就离婚事宜、子女抚养权归属、夫妻共同财产认定分割、此前签订的婚内财产协议效力等核心问题争议极大,无法自行协商达成一致。
对方庭审中单方抗辩,主张案涉房屋仅能分割婚后还贷部分,试图大幅压缩我方财产分割权益,同时在子女抚养、债务承担等问题上拒不退让。为彻底解除婚姻关系、争取年幼孩子抚养权、最大化保障自身财产权益,当事人全权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代理本次离婚诉讼,全力维权。

二、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结合本案首次起诉离婚、幼子抚养、财产协议效力、房屋分割的复杂案情,核心争议焦点如下:
1、双方夫妻感情是否彻底破裂,女方首次起诉是否符合离婚条件;
2、双方事前签订的财产协议效力如何认定,能否作为本案财产分割依据;
3、案涉房屋的分割范围、折价标准如何界定,对方仅分割还贷部分的主张是否成立;
4、2岁幼童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标准、探视权行使方式如何合理裁量;
5、夫妻名下其他财产、债务如何一次性厘清、妥善处置。

三、本案办案难点

本案属于首次起诉离婚的高争议家事案件,存在多重办案难点,维权阻力较大:
1、首次起诉判离难度大:司法实践中首次起诉离婚,无法定重大过错情形时,法院多审慎裁判、倾向不予判离,想要一次性解除婚姻关系存在难度;
2、财产协议效力争议棘手:双方事前签订财产协议,对方试图依据协议限制我方房屋分割权益,如何推翻无效协议、还原真实夫妻共同财产属性是本案关键难点;
3、房屋分割比例争议悬殊:对方仅同意分割房屋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否认我方完整分割权益,严重压缩我方财产利益,双方分割诉求差距极大;
4、幼子抚养权竞争激烈:2岁幼童抚养权归属是家事案件争议核心,双方均主张抚养权利,庭审对抗激烈,需要充分举证、说理争取法官支持。

四、律师办案策略与核心突破

庄荣华律师团队精准拆解本案法律争议,针对性制定诉讼及调解策略,精准突破案件核心难点,全方位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1、精准否定涉案财产协议法律效力:律师核心抗辩观点明确,案涉协议以双方离婚为前提,属于典型的离婚协议范畴。依据司法解释规定,以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未在民政局登记备案、未实际办理离婚手续的,协议整体未生效,不得作为诉讼中财产分割的依据,彻底推翻对方的核心抗辩基础。
2、还原房屋共同财产属性:依托房屋登记公示信息,明确案涉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法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整体分割,彻底否定对方仅分割婚后还贷部分的片面主张,锁定我方完整财产权益。
3、立足幼儿利益,争取抚养权优势:结合2岁幼童幼年随母生活、更依赖母亲照料的生理及成长特点,充分阐述我方抚养优势、稳定照料条件,全力争取孩子抚养权及标准抚养费。
4、借力法院调解,实现全案最优解:在律师与承办法官共同沟通协调下,全面统筹离婚、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房屋归属、折价补偿、债务承担、其他财产分割全部事项,逐项敲定细节,既快速实现离婚诉求,又最大化争取财产补偿,达成和平、高效、双赢的调解结果。

五、诉讼办案流程

1、纠纷起因: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房屋及财产分割、协议效力争议巨大,无法私下协商解决;
2、立案阶段:2020年5月当事人委托律师起诉立案,团队梳理全部证据、否定无效协议、固定财产及抚养事实;
3、庭审调解阶段:律师出庭应诉,精准发表法律意见,驳斥对方不合理诉求,配合法院多轮组织调解,逐项敲定案件细节;
4、2020年7月28日:秦淮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全案调解结案,我方核心诉求全部落地。

六、最终案件调解结果

1、首次起诉成功离婚: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一次性彻底解决婚姻僵局,无需二次起诉;
2、成功获取幼子抚养权:2岁婚生子由我方女方直接抚养,男方自2020年7月起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同时明确男方探视规则,保障我方抚养主导权与孩子稳定生活环境;
3、斩获80万元房屋折价款:案涉房屋归男方所有、剩余贷款由男方自行偿还,男方分期向我方支付房屋补偿款共计80万元;同时约定违约加重条款,若男方逾期付款,我方可直接按照85万元总额申请强制执行,极大保障我方回款权益;
4、财产债务一次性厘清:双方个人名下财产、债务各自享有、承担,全案无后续遗留争议,彻底了结所有家事纠纷;
5、案件受理费双方均分,合理分摊诉讼成本。

七、律师专业点评

本案是秦淮区法院首次起诉离婚调解全胜、离婚协议效力认定、幼子抚养权、房屋折价分割的优质标杆案例。本案核心裁判亮点在于明确了家事审判重要规则:当事人私下签订的附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未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未实际办理离婚手续的,协议不产生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诉讼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依据,法院应当按照法定夫妻共同财产规则重新审理分割。
同时本案充分体现家事调解的优势价值:首次起诉离婚案件,通过专业律师精准的法律抗辩、高效的沟通协调,既能快速实现判离结果,又能在抚养权、大额房产补偿上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条件,相比生硬判决,调解结果更贴合当事人核心诉求、无上诉风险、可快速落地执行。
此外,针对2周岁以内幼童抚养权纠纷,法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原则,幼龄儿童随母生活为司法常态,专业律师可结合案件事实强化抚养优势,帮助当事人稳稳锁定抚养权权益。

八、办案感悟与当事人维权指引

很多当事人存在重大认知误区,认为私下签字的离婚财产协议具备法律效力,一旦对方反悔,极易造成自身财产损失。实际上,离婚协议是附生效条件的法律文书,仅私下签字、未民政局备案离婚,协议完全无效,当事人可依法主张按照法定规则分割共同财产。
首次起诉离婚并非必然无法判离,通过专业律师梳理案件事实、精准适用法律、有效沟通调解,完全可以实现一次性离婚、同时拿下抚养权、高额财产补偿的多重胜诉结果。
离婚案件涉及子女抚养、房产分割、协议效力认定、违约风险防控等多重专业问题,当事人切勿盲目依据私下协议、对方口头承诺应诉。委托专业婚姻家事律师,能够精准否定无效协议、锁定合法财产权益、争取子女最优抚养条件,通过高效调解实现利益最大化、纠纷一次性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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