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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诉讼案件之诉讼时效的重要性【省法院文章】

来源:   南京离婚律师 日期:   2014-08-20 17:50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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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省发育网站
江苏法院诉讼 指南(十二 )
诉讼时效
――打官司一定要及时
民事诉讼
1、民事诉讼有无时效规定?
法律对当事人起诉是有时效规定的,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时间内不行使权利的,
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如果权利人坚持起诉,经查明,没有
法定事由的,人民法院将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
2、一般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讲,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即权利人应在知
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内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超过2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3、哪些民事诉讼需要在一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权利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起诉。
超过1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4、哪些民事纠纷超过两年还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因环境污染受到损害,权利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3年内向人
民法院起诉。
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引发争议,当事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
利受到侵害之日起 4 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5、如果权利人不知道权利被侵害的,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权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可以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内起诉。
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6、如果发生地震等自然灾害,权利人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怎
 
么办?
在法律规定的有效起诉期限内的最后6个月内,出现下列情形的,诉讼时效中止(即
起诉有效期间暂时停止计算)。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剩余的有效期
间。权利人应在剩余的有效期间内起诉。
(1)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山洪等自然灾害;
(2)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
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的;
(3)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4)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主张权利;
7、到人民法院起诉有效期间是否可以重新计算?
出现下列情形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开始计算,之前
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1)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
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
(2)权利人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
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申请强制执
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在诉讼中主张抵销的;
(3)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或者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
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
(4)权利人直接向义务人或者其保证人、代理人、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
(5)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请求的;
(6)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
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对方当事人
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
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
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7)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
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8)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
扣收欠款本息的;
 
(9)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
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
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8、原告的起诉虽然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但被告未向法院提出原告已经超过诉讼
时效的抗辩,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被告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应当对原告的起诉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进行
释明和主动审查。
被告在一审中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而在二审中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被
告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告的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除外。
被告在一审中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或者在二审中未能基于新的证据提出诉讼时效
抗辩的,在申请再审阶段再主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或者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
不予支持。
行政诉讼
1、当事人如果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一般应在多长时间内到人民法
院起诉?
一般来讲,当事人应在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起诉。
2、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时,一般应在多长时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不履行的,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紧急情况下请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
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起诉的期限不受60日限制。
3、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没有制作或者没有送达法律文书的怎么办?
对于上述情形,当事人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只要能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人民
法院应当受理。
4、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享有起诉权利或者起诉期限的,
怎么办?
一般来讲,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其享有起诉权利或起诉期限的,其起诉期限应从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其诉讼权利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
 
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5、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一般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到人民法
院起诉?
当事人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期限从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在具
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如
果在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一般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来讲,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
决定的,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起诉。
7、复议决定未告知当事人诉权或者法定起诉期限的,一般需要在多长时间内到人
民法院起诉?
起诉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复议决定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
8、哪些情形可以不计算在起诉有效期间内?
由于不属于当事人自身的原因超过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间内。
因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不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有
效期间内。
9、如果发生地震等情形,当事人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起诉怎么办?
如果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山洪等,或者其他
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当事人可以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
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婚姻法律知识:
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已成共识。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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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是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南京,办公面积达4000平米,经历20多年的发展圣典所已成为江苏地区百人以上大型综合性律所,是江苏本土化人数、规模最大的律所之一。 2012年,圣典所成功获得2013亚青会、2014青奥会法律服务供应商资格,并圆满地为南京举办两届国际赛事亚青会、青奥会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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