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作者:庄荣华律师团队|极简家事普法
审理法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案号:(2021)苏0106民初号
结案时间:2021年07月06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13日
案件类型:民事一审|第二次起诉离婚|调解离婚|子女抚养权争议|夫妻财产债务分割|离婚补偿
文书类型:民事调解书
承办法官:杨向涛(鼓楼法院家事庭庭长)
承办律师:庄荣华
办案律所: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部
办案周期:2021年5月25日立案 — 2021年7月6日结案,历时1个月左右快速办结
一、完整案情简介
本案是南京鼓楼区典型的第二次起诉离婚、劣势翻盘争取抚养权、财产债务一体化调解的成功家事案例。案件核心亮点在于:当事人女方存在孩子长期随男方生活、自身经济条件一般、背负个人网贷债务等多重不利条件,最终在庄荣华律师团队的专业代理下,成功逆转局面,稳稳拿下9岁女儿抚养权,同时争取到高额离婚补偿,一次性彻底解决所有婚姻纠纷。
男女双方经人介绍相识,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于2012年生育一女。婚后双方长期因家庭琐事、生活矛盾、情感分歧频繁争吵,夫妻关系持续恶化,自2020年7月起正式分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2020年9月,男方第一次向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结合双方婚姻情况,判决不准予离婚。首次判离未果后,双方关系并未缓和,分居状态持续,无任何和好可能。2021年5月,男方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坚决要求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子女抚养事宜。
女方彼时面临多重维权困境:其一,孩子日常多数时间跟随男方生活、就读,女方在居住、陪伴时长上处于劣势;其二,女方存在未结清网贷债务,经济能力偏弱,极易被法官认定不适宜抚养子女;其三,双方就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标准、财产分割、债务承担争议极大,矛盾难以调和。
为最大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彻底终结婚姻纠纷,女方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全权处理本案应诉工作,全力争取子女抚养权及合理的财产、债务补偿。
二、案件核心争议焦点
1、双方系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依法应当认定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准予离婚;
2、孩子长期随男方生活,女方经济条件一般、背负债务,能否成功争取9岁女儿抚养权;
3、子女抚养费标准、大额医疗费、教育费的分担方式如何合理界定;
4、夫妻共同财产(车辆)归属、个人网贷债务的承担主体如何认定;
5、基于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债务、生活付出,男方是否需要向女方支付补偿款,具体金额如何确定;
6、子女探视权的具体执行方式、时间如何约定,避免后续探视纠纷。
三、本案办案核心难点
1、抚养权争夺先天劣势。司法实践中,法院遵循“维持子女稳定生活环境”原则,本案孩子多数时间在男方处生活、学习,形成固定生活模式,女方争取抚养权难度极大;
2、女方经济条件受限。女方存在未结清网贷债务,经济能力弱于男方,极易成为对方抗辩、法院不予判给抚养权的核心理由;
3、争议事项繁杂。案件叠加离婚、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车辆分割、债务承担、离婚补偿多重争议,各项诉求相互牵连,调解难度高;
4、对方诉求明确强硬。男方二次起诉离婚,态度坚决,不愿主动让步,对抚养权、补偿款均持否定态度,初期无调解空间;
5、大额费用界定模糊。子女后续大额医疗费、教育费的分担标准无明确约定,极易引发后续长期纠纷,需要庭审精准敲定条款。
四、律师办案策略与庭审核心抗辩观点
庄荣华律师团队结合本案劣势案情、未成年人抚养裁判规则、二次离婚审判惯例,定制了“抓未成年子女真实意愿、弱化生活环境劣势、细化抚养保障、统筹财产债务、精准调解止损”的全套办案方案,实现劣势翻盘、利益最大化。
1、紧抓核心裁判关键点:尊重8周岁以上子女真实意愿
本案女孩已年满9周岁,属于民法典规定的需要重点征询真实抚养意愿的未成年人。承办律师主动对接当事人,充分沟通孩子想法,耐心引导、倾听孩子真实诉求,固定孩子自愿跟随母亲共同生活的核心意愿及具体理由。庭审中重点向法庭陈述、提交相关意见,直接突破“孩子长期随男方生活”的固有劣势,成为抚养权归属的核心决胜点。
2、弱化经济劣势,强化抚养适配性
针对女方网贷债务、经济条件一般的短板,律师当庭合理阐释债务成因及后续清偿计划,证明女方债务不会影响子女正常抚养、生活、教育;同时重点举证女方对孩子的日常照料、情感陪伴、教育关注优势,对比男方的抚养短板,向法庭论证女方在情感抚育、心理健康陪伴上更适配孩子成长。
3、精细化争取抚养费及大额费用权益
结合男方月收入5000元左右的实际情况,合理主张每月1400元固定抚养费,同时精准敲定费用分摊规则:每月2800元以内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包含在固定抚养费中,超出部分的大额医疗、教育费用由双方各半承担,既保障孩子日常开销,又规避后续大额支出纠纷,最大化保障子女长远权益。
4、统筹财产债务,争取高额一次性补偿
针对车辆归属、女方个人债务、婚姻期间双方付出失衡的问题,律师通过多轮庭审辩论、庭后调解谈判,综合梳理双方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状况、债务承担、家务付出、子女抚育付出,最终促成男方让步,同意一次性支付女方7万元财产及债务补偿款,平衡女方的财产损失与债务压力。
5、细化探视条款,杜绝后续纠纷
为避免离婚后双方因探视问题反复扯皮,律师精准敲定探视细则,明确周末、寒暑假的具体探视时长、交接方式,约定双方互相配合义务,实现抚养权、探视权权责清晰,一次性解决所有潜在争议。
6、把握二次离婚调解优势,快速结案止损
二次起诉离婚系法院认定感情破裂的重要依据,律师精准把握审判节奏,在庭审及庭后持续沟通,耐心协调双方矛盾,历经多轮谈判、直至中午1点最终达成全部调解方案,1个月快速结案,避免冗长诉讼,彻底化解所有婚姻纠纷。
五、完整诉讼经过
1、原、被告婚后感情破裂,长期分居,男方2020年首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2、双方无任何和好迹象,分居持续,男方2021年5月二次向鼓楼法院起诉离婚;
3、女方存在孩子居住劣势、经济劣势,委托庄荣华律师团队应诉维权;
4、律师梳理全套案情、固定子女抚养意愿、整理证据清单,制定精细化应诉、调解方案;
5、庭审中充分发表抚养权、抚养费、财产债务、补偿款代理意见,全力为当事人争取最优权益;
6、经多轮庭审辩论、庭后法官主持调解,双方就全部争议事项达成一致;
7、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案件一次性圆满办结,当事人对结果高度满意。
六、最终胜诉核心结果
本案核心胜诉成果:多重劣势全面翻盘,成功保住子女抚养权,敲定完善抚养保障、斩获7万元专属补偿,所有纠纷一次性了结、无后续纠葛
1、成功判决离婚:双方正式解除婚姻关系,彻底终结婚姻纠纷;
2、9岁女儿抚养权归女方:突破孩子长期随男方生活、女方经济弱势的双重劣势,成功争取子女直接抚养权;
3、完善抚养费保障: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1400元至孩子年满18周岁,超出2800元的大额医疗、教育费用双方各承担一半,全方位保障孩子成长权益;
4、明确探视规则:细化周末、寒暑假探视时间与交接方式,权责清晰,杜绝后续探视纠纷;
5、斩获7万元补偿款:男方一次性支付女方财产及债务补偿款7万元,弥补女方婚姻存续期间的付出及债务损失;
6、财产债务清晰划分:登记在男方名下的车辆归男方所有,女方个人网贷债务由女方自行承担,财产债务划分明确;
7、纠纷一次性了结:双方就婚姻、子女、财产、债务所有争议全部处理完毕,无其他后续纠纷;
8、诉讼成本低:案件诉讼费减半收取120元,全部由男方承担。
七、脱敏版完整民事调解书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1)苏0106民初号
原告:A,男,住南京市鼓楼区。
被告:B,女,住南京市鼓楼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被告于2009年底经人介绍相识,2010年登记结婚,2012年生育一女C。双方自2020年7月起分居至今,2020年9月原告第一次诉至本院要求离婚,后经本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夫妻感情未得到任何改善。2021年5月25日,原告再次诉至本院要求离婚,被告同意离婚。审理中,经本院组织调解,原、被告双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相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自愿离婚;
二、双方所生之女C(2012年12月出生)由被告B直接抚养,原告A自2021年7月起每月月底前给付抚养费1400元,至C年满十八周岁时止;每月2800元以内(含原告给付的1400元抚养费)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由被告支配使用,每月超出2800元的医疗费及双方确认的教育费,由原、被告双方各承担一半;
三、原告A享有对女儿C的探视权,具体探视方式为:原告每周六下午五时接走孩子,次日下午三时送回;寒暑假期间,原、被告双方各享有一半探视时间,双方相互配合、协助履行;
四、登记在原告A名下的苏A荣威小轿车一辆,归原告A个人所有;
五、被告B因偿还网贷所产生的个人债务,由被告B自行负责偿还;
六、原告A于2021年9月1日前,一次性给付被告B债务及财产补偿款共计7万元;
七、原、被告双方就离婚所涉全部财产分割、债务处理、子女抚养等相关问题一次性处理完毕,无其他任何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240元,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A负担。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审 判 员:杨向涛
二O二一年七月六日
书 记 员:胡娟娟
八、核心法律实务要点
(一)二次起诉离婚,判离概率极高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持续分居、无和好行为,时隔半年以上再次起诉离婚,属于法定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情形,法院大概率准予离婚,也是当事人彻底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时机。
(二)8周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真实意愿为核心裁判标准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父母离婚时,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必须尊重其真实意愿。即便孩子长期跟随一方生活、另一方经济条件偏弱,只要子女明确表示愿意跟随,法院会优先考量子女主观意愿,突破传统抚养环境劣势。
(三)抚养费可区分固定开销与大额开销
离婚抚养费并非仅指生活费,可通过调解或判决明确区分常规开销与大额开销:固定抚养费覆盖日常基本支出,超出的大额医疗、教育费用由双方均摊,该方式能最大化保障子女长期成长权益,避免后续反复诉讼。
(四)调解离婚可灵活争取补偿权益
相较于判决离婚,调解离婚具备更强的灵活性。在财产分割、债务分担、补偿款认定上,法官可结合双方婚姻付出、过错、经济状况、子女抚养情况自由裁量,帮助弱势方争取额外财产补偿。
(五)个人债务与夫妻共同债务可明确区分界定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自行产生的网贷、个人消费类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经营的,依法属于个人债务,由个人自行承担,另一方无需承担清偿责任。
九、律师专业深度点评
本案是鼓楼法院二次离婚案件中劣势抚养权翻盘、精细化调解维权的典型标杆案例,完美诠释了专业家事律师在离婚案件中的关键作用。很多当事人存在认知误区,认为“孩子跟着谁多,抚养权就一定归谁”“经济条件差就争不到孩子”,但本案彻底打破了这一固化思维。
本案中,女方手握两大硬性劣势:子女长期在男方处生活、自身有网贷债务经济薄弱,从常规审判视角来看,争取抚养权难度极大。但承办律师精准抓住《民法典》未成年人抚养核心规则,以9岁子女真实抚养意愿为核心突破口,结合女方的情感陪伴优势、孩子成长适配性,有效抵消生活环境、经济条件的短板,成功为当事人夺回抚养权。
同时,本案的调解价值尤为突出。律师并未局限于单纯争取抚养权,而是全盘统筹子女抚养、费用分摊、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经济补偿、探视细则六大核心问题,通过多轮精细化谈判,不仅保住孩子抚养权,还为当事人争取到7万元一次性补偿款,同时敲定完善的子女费用保障机制,实现“抚养权+经济权益+无后续纠纷”的三重胜诉。
对于二次起诉离婚、存在抚养权争议、财产债务复杂的案件,盲目等待判决极易错失权益,专业家事律师的庭审把控、调解谈判、规则运用能力,是实现利益最大化的关键。
十、当事人维权实操指引
1、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后,持续分居、保留分居证据,半年后二次起诉,基本可顺利判离,切勿盲目拖延;
2、争夺8周岁以上孩子抚养权,优先固定孩子真实意愿、情感陪伴、教育照料证据,可有效弥补居住、经济条件的劣势;
3、抚养费约定切忌笼统,务必区分日常开销与大额医疗、教育开销,明确分摊规则,避免后续产生抚养费纠纷;
4、个人网贷、消费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的,离婚时可主张为个人债务,无需对方共同承担;
5、离婚纠纷优先选择专业律师介入调解,相较于判决,调解可灵活争取经济补偿、细化权责条款,一次性彻底了结所有纠纷;
6、探视权务必书面细化时间、方式、交接规则,模糊约定极易引发离婚后长期探视矛盾。
十一、附:核心法律依据(节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1、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或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离婚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确定抚养权归属;
3、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抚养费包含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二)民事诉讼调解原则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调解达成的协议内容可灵活细化,只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均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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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与财富管理主任律师:庄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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